研究生处工作职责
发布:研究生处 日期:2015-9-25 11:04:22 点击:3757
研究生处是负责研究生招生、研究生培养、学位管理和硕士学位授权点申报的职能部门。
1、负责拟定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研究生招生、考试、录取、就业指导工作。
3、负责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
4、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论文答辩、毕业资格审核、学位授予、学位论文评优及抽检。
5、负责研究生教学质量监控和研究生教学督导。
6、负责学位点申报、建设和评估;负责导师遴选、考核工作,指导学院加强“双导师”队伍建设。
7、负责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8、负责组织各学院开展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