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规定
研字〔2023〕1号
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开展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性工作,也是研究生撰写学位论文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为保证研究生培养质量,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一、开题报告时间
研究生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三学期进行。因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开题的,需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和各培养学院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研究生处审批。
二、开题报告内容
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是开题报告的具体实施和体现,开题报告应围绕硕士学位论文写作进行,其内容包括:
1.论文选题。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主要研究内容等。
2.研究(或技术、研发、设计)方案。研究(或技术、研发、设计)路线、措施;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关键技术和创新点;预期目标;方案实施所需条件等。
3.进度安排。论文写作的各时间节点及任务安排。
4.参考文献。包括论文、标准、专著、教材和相关技术资料等,其格式参照《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
三、开题报告组织
1.开题报告工作由各培养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2.各培养学院应根据招生研究方向组织成立开题报告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至少由3-5名高级职称以上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2/3,并至少有1名企业专家,组长须由正高职称教师担任。每个答辩小组应配备1名秘书。
3.在开题报告答辩前一周,各培养学院将开题报告日程安排报研究生处备案,开题报告答辩工作结束后,应将《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信息汇总表》报研究生处存档。
4.开题报告答辩应公开进行,各培养学院应提前张贴海报公布开题报告题目、指导教师、时间和地点等内容。
四、开题报告要求
1.研究生开题报告应按照《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规定格式填写,经导师同意后方可参加开题报告答辩。
2.开题报告答辩时研究生阐述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开题报告答辩结论采取无记名表决方式,同意人数超过总人数2/3为通过,答辩小组集体评议后填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意见。
4.开题报告通过者,根据答辩小组的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后,可进入论文写作阶段,并将最终的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提交“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5.无故未按时开题或开题未通过者,须重新开题。开题后因特殊情况需变动学位论文题目及基本内容者,须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题目变更申请表》,并由各培养学院确定是否需要重新开题。
五、其他
1.开题相关费用从研究生导师指导经费中支出,二次开题费用自行解决。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施行,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原《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规定》(研学位〔2013〕1号)同时废止。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