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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淮阴工学院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11月20日 14:50    信息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培养学院

淮阴工学院第十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淮阴工学院第十研代会)拟定于129召开。各单位参会代表、委员候选人应于1124日前选举完毕,并报送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现将淮阴工学院第十研代会代表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及构成

1.代表、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由各基层组织选举产生本次研代会正式代表62人。各单位从研代会正式代表中推荐产生研究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1-3名。名额分配具体情况见附件1

2.代表、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代表、委员候选人名额的分配,根据各单位研究生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

3.代表、委员候选人构成:研代会代表人选构成中,非校、院两级研究生会组织主要负责同学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代表一般不低于45%,党员代表一般不低于20%保证一定比例的少数民族代表。单位在代表、委员候选人的名额分配及提名时应考虑到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构成,代表应覆盖各年级,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代表、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代表、委员候选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全日制在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研代会代表采用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少于20%,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产生程序

1.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提名从所在学院班级团支部开始,各单位要积极组织发动研究生参与推荐。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按照多数同学的意见,与所在学院党团组织协商,按照多于分配名额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名单。

2.代表选举。以各学院为代表选举单位。代表候选人由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组织学生进行酝酿提名,根据多数研究生的意见确定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人数应多于分配名额数的20%。经所在学院班级团支部推荐,所在学院团委审查,并报所在学院党委审定,召开全体研究生大会或研究生代表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产生本学院出席校研代会代表候选人,并形成选举结果报告。

3.委员产生淮阴工学院第十一届研代会常务代表委员会拟由12人组成,研代会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从研代会代表候选人中推荐产生。研代会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后酝酿推荐,由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报校党委、省学联同意后,确定15人为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交大会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不低于20%

4.考察公示。对本单位选举产生的代表候选人和委员候选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5.名单上报。请各单位于1124日上午下班前将审核完成的研代会代表登记表等材料(详见附件)报送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高亚男老师邮箱,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至逸夫楼YF1210办公室,联系电话:83559108

四、有关要求

召开好淮阴工学院第十研代会是研究生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希望各培养学院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步骤做好代表选举、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及时将选举情况上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遇到重要情况及时向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请示报告。


附件:

1.淮阴工学院第十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淮阴工学院第十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3.淮阴工学院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报名表

4.淮阴工学院第十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情况统计表

5.淮阴工学院第十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名册

6.淮阴工学院第十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情况汇总表

7.淮阴工学院第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常务代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情况汇总


淮阴工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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