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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5年05月06日 09:3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培养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根据《淮阴工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5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或文体活动。

2.具有良好的学风,按时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所修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未补考,综合成绩排名在所属年级中为前30%。

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至少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或公开发明专利1项,或为企业解决特定工程实际问题,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等。

4.满足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研究生期间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并获奖;

(2)研究生期间积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完成学生工作,担任院级以上学生干部满一届;

(3)研究生期间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个人或团体荣誉;

(4)研究生期间在社会服务或其他领域取得校级以上荣誉。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或班级推荐。研究生个人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或由所在班级组织推荐申报。

2.学院评审。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在研究生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应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校级审定。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定,审定无误后报学校审批并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坚持评优工作的严肃性,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荐质量。

2.各学院请于5月20日下班前将附件1-2报送至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纸质材料交至YF1210东,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2020017@hyit.edu.cn。

附件:1.淮阴工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2.淮阴工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表

研究生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