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全体研究生: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加强研究生教育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服务学校事业发展。根据《淮阴工学院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相关单位(部门)申报,研究生处审批,本次研究生“助管”设工作岗位43个,现开展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二、申请条件
1.政治思想好、综合素质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且成绩优良、学有余力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2.申请人导师同意,不影响个人培养计划的完成,不因受聘“三助”岗位延长学习年限;
3.每位研究生原则上不能同时申请或兼任助教和助管岗位;
4.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研究生,违反校纪校规在处分期内的研究生、考试不及格的研究生不得申请助教和助管岗位。
三、申请程序
1.研究生填写《淮阴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经导师签字、所在培养学院同意后,将申请表交设岗单位(部门)。
2.设岗单位(部门)结合岗位要求,对申请人进行选聘,确定拟聘任人员,签订《淮阴工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协议书》,明确工作内容和要求、聘期、岗位考核要求和岗位津贴标准等。
3.设岗单位(部门)将拟聘人员申请表报研究生处。
四、聘期管理与津贴发放
1.助管岗位聘期为一学年。
2.受聘研究生每月填写助管岗位记录,设岗单位(部门)岗位负责人进行考核,认可后报研究生处。
3.研究生受聘助管岗位期间不遵守岗位工作纪律、不能尽职的,或因“三助”严重影响自身学习,由本人或设岗单位(部门)提前一个月提出解聘申请,报研究生处审核予以解聘。
4.助管工作时间为每周6-8小时,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由研究生处统一造表发放。若有超额工作量,由设岗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
五、工作要求
1.设岗单位(部门)及时开展研究生“助管”岗位聘任工作,认真遴选、择优聘用,并于9月10日下班前将《淮阴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纸质及电子材料报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YF1210东),联系电话83559108。
2.设岗单位(部门)每月底前将本月《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记录表》交到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审核后发放津贴。
附件:1.淮阴工学院研究生“三助一辅”岗位申请表
2.淮阴工学院研究生“三助”工作协议书
3.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记录表
研究生处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