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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年05月08日 15:16    信息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各培养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根据《淮阴工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4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占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10%

、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或文体活动。

2.具有良好的学风,按时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所修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未补考,综合成绩排名在所属年级中为前30%

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至少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或公开发明专利1项,或为企业解决特定工程实际问题,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等。

4.满足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

1研究生期间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并获奖;

2研究生期间积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完成学生工作,担任院级以上学生干部满一

3研究生期间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个人或团体荣誉;

4研究生期间在社会服务或其他领域取得校级以上荣誉。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或班级推荐。研究生个人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或由所在班级组织推荐申报。

2.学院评审。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在研究生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应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校级审定。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定审定无误后报学校审批并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坚持评优工作的严肃性,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荐质量。

2.各培养学院请于520下班前将附件1-2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教育管理科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交至YF1210东,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2020017@hyit.edu.cn


附件1.淮阴工学院2024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

2.淮阴工学院202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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