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
为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充分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激励作用,激发研究生的学习与科研热情,全面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淮工研〔2022〕21号)文件精神,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二、三年级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
二、奖励标准及比例
奖励等级 |
奖励比例 |
奖励金额(元) |
特等 |
20% |
10000 |
一等 |
30% |
8000 |
二等 |
≦50% |
6000 |
注:为充分发挥学业奖学金的激励作用,同一学年度,已被学校推荐为国家奖学金人选的研究生,不参评、不占用学院学业奖学金指标,可直接获学业奖学金荣誉称号,不重复享受奖金。
三、参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学业勤奋,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
6.研究生在参评学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各类奖学金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4)参照《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修订)》,其他不具备申请条件者。
四、评审组织与实施
1.各培养学院成立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培养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分管副书记、分管副院长、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秘书)、研究生代表任委员,委员人数不少于7人(须为奇数),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具体实施。
2.各培养学院制定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并于评审工作开始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评审实施细则中研究生综合测评应包含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四个部分,并占有一定比例。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请
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填写《淮阴工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成果证明材料,各培养学院负责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表及证明材料。
2.学院初审
各培养学院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开展初步评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如对学院初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所在培养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予以答复。
3.学校审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汇总材料并复审,报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确定获奖名单,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六、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广泛宣传,切实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将评审细则、名额、程序等向所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相关导师公布。
2.各培养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应统筹指导,严格规范评审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实事求是,严格把关,杜绝弄虚作假。若研究生本人有违反学术纪律或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该生本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并根据《淮阴工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修订)》《淮阴工学院关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暂行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3.请各培养学院于10月27日下班前,将本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报告(需体现本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评审工作记录、公示情况等)及以下附件材料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邮箱gaoyanan@hyit.edu.cn,联系电话:83559108。
附件:
1.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
2.淮阴工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成绩汇总表
3.淮阴工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
淮阴工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