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深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完善研究生资助体系,调动研究生参与科技创新与社会实践的积极性,根据《淮阴工学院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精神,现将本学年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工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助管是指研究生担任学校的教学、科研、行政管理或思想政治教育管理等辅助工作。助管岗位原则上在缺编单位(部门)设置,面向全校研究生公开招聘。
二、岗位管理
研究生“助管”管理遵循按需设岗、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定期考核的原则,由研究生处会同聘用单位(部门)负责,助管工作时间为每周6-8小时。
1.受聘研究生每月填写助管岗位记录,经聘用单位(部门)考核认可后报研究生处。
2.聘期结束时,由聘用单位(部门)签署考核意见,研究生处审核存档。考核合格的研究生可以优先续聘同一岗位,考核不合格的研究生不得参与下一聘期的岗位申请。
3.研究生受聘助管岗位期间不遵守岗位工作纪律、不能尽职的,或因“三助”严重影响自身学习的,由聘用单位(部门)或研究生导师提请研究生处予以解聘。
三、岗位申报
本学期拟申请设岗单位(部门)认真学习《淮阴工学院研究生“三助”管理办法》,根据文件中设岗条件要求,申报研究生助管岗位。拟申请设岗单位(部门)根据需求向研究生处提交《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表》,研究生处组织讨论、确定拟设岗单位(部门)助管岗位数,确定后向申报单位反馈岗位设置情况。
四、材料提交
拟申请设岗单位(部门)于9月4日下班前将《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表》纸质档报送至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YF1210东),电子稿发送至高亚男老师校内邮箱。逾期未报材料的单位(部门),本学年不再设置助管岗位。
附件:《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助管”岗位需求表》
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