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根据《淮阴工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3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占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或文体活动。
2.具有良好的学风,按时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所修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未补考,综合成绩排名在所属年级中为前30%。
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至少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或公开发明专利1项,或为企业解决特定工程实际问题,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等。
4.满足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研究生期间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并获奖;
(2)研究生期间积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完成学生工作,担任院级以上学生干部满一年;
(3)研究生期间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个人或团体荣誉;
(4)研究生期间在社会服务或其他领域取得校级以上荣誉。
四、评选程序
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具体执行,评选流程为:
1.个人申报。研究生个人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或由所在班级、导师推荐申报。
2.学院评审。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在研究生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应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校级审定。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研究生处审定,研究生处审定后报学校审批并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坚持评优工作的严肃性,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荐质量。
2.各培养学院按照通知和文件要求,指导申请人填写附件1《淮阴工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附件2《淮阴工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表》,上述材料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
3.请各培养学院于5月25日前,将附件1-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YF1210东),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2020017@hyit.edu.cn。
附件:1.淮阴工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
2.淮阴工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表
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