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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研究生参评第十三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校级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03月10日 10:28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上级和学校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三届“江苏省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充分展示我校研究生良好精神风貌,决定在研究生中开展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对象

我校在籍研究生

二、推选条件

1.具有远大理想,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当标兵,在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做表率,坚定“四个自信”,立志肩负起民族复兴的时代重任。

2.热爱伟大祖国,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相统一,听党话、跟党走,胸怀忧国忧民之心、爱国爱民之情,坚持奉献祖国、奉献人民。

3.勇于砥砺奋斗,具有不懈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和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带头实学实干,脚踏实地、埋头苦干,孜孜不倦、求知若渴,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努力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努力提高人文素养,学习成绩优异,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活动,敢为人先、敢于突破,以聪明才智贡献国家,以开拓进取服务社会。

5.品德修为较高,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根铸魂、启智润心,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想,恪守学术诚信,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6.推荐人选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3年(自2020年1月1日起算),并结合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参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重大活动、党史学习教育、“四史”宣传教育、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等方面的情况,择优推荐。

7.已获得往届全国和省级“最美大学生”“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和省级“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评。

三、工作要求

1.本次推选由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统一推荐人选,学院限报1名研究生参评,不接受个人申报。学院要严格把控程序、遵循标准,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2.本次活动所有申报材料需在2023年3月13日11点前报送至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版发送至22020017@hyit.edu.cn。逾期未申报或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3.上报材料清单:

(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附件1)

(2)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附件2)

(3)事迹材料(附件3)。请严格按照规定的格式,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大学生年度人物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历、突出事迹及所获荣誉等。

(4)佐证材料。凡推荐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中提及的推荐人选获得的荣誉和取得的各类成果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复印件。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获奖证书,项目立项证明(通知书),发表论文封面、目录页、刊号页及全文,著作类成果封面、版权页和目录页,研究报告类成果封面、全文和有关采纳证明等。

(5)推荐人选电子照片。推荐人选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1寸2.5*3.5cm,413*295像素)和其他能够反映其先进事迹和个人精神风貌的照片2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大于2M不超过10M,含1张横版半身照),均为JPG格式。

附件:1.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

2.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

3.大学生年度人物推荐人选事迹材料(模板)

淮阴工学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