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思政管理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24日 14:31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全体研究生导师:

为贯彻落实学校学生安全稳定工作会议要求,做好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加强研究生思想引领和帮助关怀,现就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安全教育管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守牢强化政治责任的思想阵地。坚持底线思维,树牢政治安全意识;坚持防微杜渐,增强安全忧患意识;坚持一岗双责,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各培养学院要切实加强平安校园建设工作,强化组织部署落实,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

2.加强研究生安全教育。各培养学院应充分认识当前严峻形势,增强安全红线意识,及时召开安全稳定教育主题班会、组织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深入研究生宿舍走访宣讲,不断加强研究生实验室安全、宿舍安全和网络安全教育。持续做好防范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教育,提升研究生防范风险能力,防止各类校园诈骗事件发生。

3.落实研究生导师责任。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研究生教育管理提升至做好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高度,充分认识当前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形势,更加注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及身心健康,坚持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身先示范教育研究生提高安全防控意识。

4.严格教学管理和考核。任课教师应积极推进研究生教学管理相关工作落实,严格过程管理,加强课堂考勤,及时了解未到课研究生情况,对于多次未出勤的应及时反馈上报学生所在学院。做好课程教学考核,加强研究生诚信考试教育,合理安排考试时间、考核方式及内容。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核程序、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5.推动研究生学业帮扶。导师应加强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习实践和学位论文指导,合理安排学习科研任务,进一步推动学业困难研究生帮扶工作;加强毕业班研究生的毕业论文指导审核,持续关心研究生论文进展,及时关注论文修改情况、给予指导,确保论文送审工作顺利;坚持每周召开组会,采用集体研讨和个别解答等方式指导研究生学业。

6.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各培养学院、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辅导员积极开展研究生访企拓岗促就业专项行动,促进研究生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关注重点群体、重点地区学生就业,细化举措,给予精准就业指导和服务。导师应深入了解毕业生的求职意向,关注毕业生就业进展,帮助毕业生认知专业应用背景并拓宽职业能力范围,提供个性化帮扶。

7.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各培养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导师应时刻关注研究生心理健康,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工作,了解掌握研究生心理状态和需求诉求,抓好矛盾纠纷化解并提供帮助,对可能出现的身心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报告。如有特殊情况须第一时间与校心理咨询中心联系积极干预,并及时汇报学院和研究生处。

8.健全离返校工作台账。各培养学院要提前做好五一端午节假期前后研究生离返校情况统计,离淮需履行请假手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已离校和未返校研究生出行安全教育,多途径与学生保持沟通联系,全面掌握未在校研究生行程和安全状况,及时关注研究生外出动态。

9.开展宿舍安全检查。根据我校学生宿舍管理相关规定,研究生宿舍内不得使用违章电器,不得私拉乱接,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等。各培养学院切实做好宿舍安全检查,注意宿舍消防安全,逐一到位、全力排查,列明清单、限期整改、建立台账、跟踪销号。如发现有违章电器立刻异地封存或销毁,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10.完善信息研判机制。重视研究生党员和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强化学生骨干作用发挥。学生中如存在安全隐患和突发情况,应第一时间向辅导员和学院报告。培养学院要第一时间掌握突发事件详情,综合研判并及时处置。针对各类敏感舆情,培养学院要做好应急预案,及时分析、妥善应对、快速处置。对近期校园舆情通报和分析,落实好后续舆论引导。

各培养学院假期内需确保手机通讯畅通,全覆盖下沉宿舍零距离交流,做好重点学生关心关爱工作,关注特殊学生群体,如有心理困惑应及时引导其向研究生导师、辅导员或校心理咨询中心求助。如有特殊情况或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向学院值班领导及研究生处报告。


研究生处

2023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