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学院、研究生:
为引导广大青年切实担负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和任务,选树一批具有家国情怀、强国之志和崇高追求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根据苏学研会〔2023〕5号《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校研究生中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我校在读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
二、推选名额
实行限额推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可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各1个。研究生处审核材料后遴选推报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各1个。
三、推选条件
(一)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推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家国情怀、强国之志和崇高追求,思想政治素质好;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学思结合、知行合一,服务社会效果突出;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效果突出,服务时间长,事迹感人;
3.无失范行为。
(二)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条件
1.团队成员均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团队活动具有示范性;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学思结合、知行合一,服务社会效果突出的实践团队;或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的志愿服务团队;
3.团队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4.团队开展活动时间2年以上,参与总人数不少于10人;
5.团队成员无失范行为。
四、相关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充分认识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坚持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推选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选质量。
2.各培养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参选人填报附件1《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推荐表》、附件2《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团队”推荐表》,同时按要求提交不超过2500字的参选事迹材料(附件3)、照片1~2张。上述材料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
3.请各培养学院于4月21日前,将附件1-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2020017@hyit.edu.cn。逾期未报送材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参评。
附件:1.《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推荐表》
2.《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团队”推荐表》
3.参选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研究生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