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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和“十佳研究生团队”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04月14日 15:19    信息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各培养学院、研究生

为引导广大青年切实担负起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江苏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使命和任务,选一批具有家国情怀、强国之志和崇高追求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根据苏学研会〔20235《关于开展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校研究生中开展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十佳研究生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我校在读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

二、推选名额

实行限额推选,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可推荐符合推选条件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1个。研究生处审核材料后遴选推报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十佳研究生团队1

三、推选条件

(一)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推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家国情怀、强国之志和崇高追求,思想政治素质好;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学思结合、知行合一,服务社会效果突出;或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志愿服务效果突出,服务时间长,事迹感人;

3.无失范行为。

(二)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条件

1.团队成员均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团队活动具有示范性;

2.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学思结合、知行合一,服务社会效果突出的实践团队;或在相关服务领域取得显著成效的志愿服务团队;

3.团队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4.团队开展活动时间2年以上,参与总人数不少于10人;

5.团队成员无失范行为。

四、相关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充分认识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十佳研究生团队推选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坚持推选工作的严肃性,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把筛选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推选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效应的研究生和研究生团队。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选质量。

2.各培养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参选人填报附件1《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推荐表》附件2《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团队推荐表》,同时按要求提交不超过2500字的参选事迹材料(附件3)、照片1~2上述材料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

3.请各培养学院于421日前附件1-3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2020017@hyit.edu.cn。逾期未报送材料,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参评。

附件:1.《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推荐表》

2.《第二届江苏省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十佳研究生团队推荐表》

3.参选事迹材料撰写要求


研究生处

2023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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