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学院:
根据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2023级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以下简称“双选”)工作及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双选工作
请各培养学院根据《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师生双向选择实施办法(修订)》(附件1)、《淮阴工学院2023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2),组织填写《淮阴工学院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表》(附件3),并以学院为单位将师生双选结果录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导入模板可在系统中下载。
二、个人培养计划制定
双选结束后,学院组织导师指导研究生根据《淮阴工学院2023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按招生方向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登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从学校网站首页进入综合服务门户→新研究生系统→培养→培养计划。
三、工作要求
1.为强化研究生工作站等培养载体的实践育人作用,进一步推进产教融合,请各学院按照2023级研究生培养人数不低于5%的比例预留分配指标,由学校会同各学院根据产教融合培养等需要统筹安排。
2.请各学院结合2021-2023年研究生导师指导成效摸底结果,拟定研究生导师指导名额,并认真开展导师与2023级研究生的双选工作。
3.2023年与江苏省农科院、江苏省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培养双选工作由学院按照招生方向各自组织,双选结果单独报送。
请学院于10月20日前将附件3和附件4(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以及个人培养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扫描件)报研究生处。
联系人:张红云,联系电话:83559115。
研究生处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