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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08月13日 09:04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遴选工作的通知》(苏教研函〔2023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深化课程思政研究,推进优质资源共享,强化典型示范引领,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不断完善思政工作体系,并贯通人才培养全过程,持续建设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内容,充分挖掘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教育课程、实践类课程等各类课程的思政教育元素,积极推进研究生课程思政建设,选树一批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一批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校校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课程思政育人功能,坚定研究生理想信念。

二、申报内容

(一)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

1. 课程已纳入研究生培养方案,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课程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先进教学理念,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元素,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课程育人。

3. 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 课程注重思政教学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 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定期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6. 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优良,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示范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

1. 中心为学校设置的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专门机构(独立设置或依托职能部门、院系设置),并须于2024731日前成立。

2. 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3. 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并具有高级职称,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相关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4. 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逐步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5. 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并开展推广共享。

6. 定期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7. 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8. 学院能为中心建设提供政策、经费等方面支持。中心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9. 培育建设期为2年,期满后省教育厅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将授予江苏省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称号。

三、申报限额

各相关学院推荐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不超过1门,推荐研究生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不超过1个。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开展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遴选申报工作,已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及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原则上不再申报。

各学院要对参评课程进行意识形态、学术诚信、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审核,内容不得存在思想性、道德性、伦理性、科学性等方面的问题。参评课程及中心的所有团队成员不得存在师德师风、学术不端等问题。

五、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912日前将研究生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培育)申报书及申报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2180039@hyit.edu.cn

联系人:张红云,联系电话83559115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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