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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年05月16日 09:38    信息来源: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处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学院、研究生:

为做好我校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根据《淮阴工学院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现将评选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我校学籍并取得毕业资格的2023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比例占应届毕业研究生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模范遵守国家和学校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活动或文体活动。

2.具有良好的学风,按时完成研究生培养方案、通过学位论文答辩,所修课程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必修课和选修课均未补考,综合成绩排名在所属年级中为前30%。

3.恪守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科研能力,科研成果突出,至少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1篇,或公开发明专利1项,或为企业解决特定工程实际问题,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等。

4.满足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

(1)研究生期间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并获奖;

(2)研究生期间积极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完成学生工作,担任院级以上学生干部满一年;

(3)研究生期间积极参加文体活动,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个人或团体荣誉;

(4)研究生期间在社会服务或其他领域取得校级以上荣誉。

四、评选程序

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由研究生处组织实施,各研究生培养学院具体执行,评选流程为:

1.个人申报。研究生个人根据评选条件自愿申报,或由所在班级、导师推荐申报。

2.学院评审。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名额,在研究生自愿申报、组织推荐的基础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组织评选,评选结果应在本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校级审定。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研究生处审定,研究生处审定后报学校审批并发文表彰。

五、工作要求

1.各培养学院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坚持评优工作的严肃性,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推荐质量。

2.各培养学院按照通知和文件要求,指导申请人填写附件1《淮阴工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附件2《淮阴工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表》,上述材料须经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后报送。

3.请各培养学院于5月25日前,将附件1-2纸质材料(一式一份)签字盖章后报送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YF1210东),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2020017@hyit.edu.cn。

附件:1.淮阴工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推荐表

2.淮阴工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汇总表

淮阴工学院研究生处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