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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年04月02日 14:22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

为确保研究生学位授予质量,根据《淮阴工学院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淮工202291号)、《淮阴工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管理规定》(研字〔2023〕3号)(附件1)等文件精神,现将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校研究生

(一)预答辩小组安排

各相关学院按研究方向组织成立预答辩小组,预答辩小组成员由3-5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组成,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2/3,至少邀请一名企业专家,设组长1名,秘书1名。

(二)预答辩程序

1. 申请人在完成学位论文后,填写《淮阴工学院硕士研究生预答辩情况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附件2),经导师审核后提交所在学院。

2. 预答辩一周前,学院组织将学位论文送交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

3. 学院召开预答辩报告会预答辩小组对学位论文作出评议秘书作预答辩记录。

4. 预答辩结果为合格和基本合格者按照预答辩小组评议意见对学位论文认真修改,报导师审核,由导师签写“对论文修改后的意见”后将登记表报送所在学院存档;预答辩不合格者,必须对学位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核后重新进行预答辩。

5. 学院汇总填写《淮阴工学院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处。

二、南京工业大学联合培养研究生

南工大联合培养研究生预答辩相关工作,请各培养学院根据南京工业大学相应学院具体要求组织安排,并报研究生处备案。

三、工作要求

(一)请学院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和要求规范管理,预答辩小组尽可能在此环节查找问题,研究生及导师积极完善学位论文,确保学位论文的评审和答辩通过率。

(二)预答辩费用从研究生导师指导经费中支出,二次费用自行解决

四、材料报送

各相关学院于422前将《淮阴工学院2024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纸质版报研究生处。其它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处张老师联系,联系电话:83559115。




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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